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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
《扶持政策》由相关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制定对应政策的申报条件、流程及资金使用和监管细则;县财政局负责统筹整合国家、市级和县级相关资金,建立“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对重点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研究确定扶持政策。
本《扶持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遇国家、重庆市及县级有关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及时更新。原《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竞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忠府办发〔2017〕167号)、《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忠县旅游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忠府办发〔2019〕24号)、《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促进总部经济和平台经济发展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忠府办发〔2021〕84号)同时废止。
文件链接: 忠县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