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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发表时间:2023-05-12浏览次数:

重庆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序号项目内容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服务期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重庆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

12年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根据重庆市政府采购管理规定,供应商应进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提供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需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重庆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网上(www.cqipa.com)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

(二)磋商报名

1.报名期限: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19日。

2.报名方式:在报名期限内,潜在供应商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盖章后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71014182@qq.com。

3.未进行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将不得参与磋商。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会议室(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65号外贸大厦9楼)

(四)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2023年5月23日北京时间14:00-14:30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5月23日北京时间14:30

(六)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老师

电  话:(023)67960610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65号外贸大厦9号

重庆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挂网稿).docx

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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